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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仲淹:先忧后乐,崇俭戒奢

时间:2026/05/11/ 11:46      来源:甘肃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

  范仲淹(989—1052),字希文,苏州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,出生于徐州,是北宋杰出政治家、军事家、文学家,谥号“文正”,世称“范文正公”,累赠太师、中书令、尚书令、魏国公,仁宗亲书碑额“褒贤之碑”。一生以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为立身准则,其精神与事迹深刻影响后世,成为士大夫“出将入相、廉正为民”的标杆。

  范仲淹自康定元年(1040)起,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延州、庆州,兼环庆路都部署而戍边西北,掌管边防防务和地方政务,对边防军事建设及地方政治、教育、经济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的贡献。

  其一,整军固防。推行将兵法:裁老弱补精壮,部队战斗力显著提升;修城寨(如大顺城、柔远寨)、建烽燧,筑牢西北防线。有其《城大顺回道中作》《渔家傲·秋思》诗词为证:

《城大顺回道中作》(庆历二年三月,大顺城竣工后作)

三月二十七,羌山始见花。

将军了边事,春老未还家。

《渔家傲·秋思》(庆历二年深秋)

塞下秋来风景异,衡阳雁去无留意。

四面边声连角起,千嶂里,长烟落日孤城闭。

浊酒一杯家万里,燕然未勒归无计。

羌管悠悠霜满地,人不寐,将军白发征夫泪。

  其二,抚羌安边。亲抚诸羌部落,定条约立威信,招抚数万羌人归附,化敌为友,稳定侧翼。范仲淹给边界各族(主要是羌族)订立《与诸羌约》,其目的是恩威并施,稳定边疆,让羌部为宋所用,共同抵御西夏。《与诸羌约》核心条款是:①私仇禁报:已和解的仇怨不得私相报复,伤人罚羊百、马二,杀人者斩。②诉讼官断:债务、争执须告官处理,不得私自扣押人质。③边禁分明:不得擅自出入宋夏边境,需遵守宋朝边防规定。④赏罚严明:忠于宋朝、协助御敌者重赏,勾结西夏、背叛者严惩。《与诸羌约》的实施,使诸羌受命悦服,成为宋朝西北边防的重要辅助力量,瓦解了西夏“诱羌为助”的阴谋,构建稳固的民族安定防线。难怪有民谣传曰:“军中有一范,西贼闻之惊破胆”。

  其三,屯田实边。推行军屯民垦,让驻军自给自足,既减粮草转运负担,又吸引流民定居拓边。一首《劝农》诗,可见范太守治理农桑的景象:

《劝农》(明嘉靖《庆阳府志》载佚诗)

烹葵剥枣古年丰,莫管时殊俗自同;

太守劝农农勉听,从今再愿诵豳风。

  其四,军政一体。以知州统民政、都部署掌军务,权责统一,快速调度资源应对西夏,扭转西北被动战局。

  其五,文教化风。在庆州建学育人,带去中原文化。在朗朗的弦歌声中,民风悄然转变,民族、国家的理念悄然生根,边疆治理根基得以夯实。范仲淹还为唐代贤相、曾知宁州的狄仁杰撰《唐狄公碑》,为狄公歌功颂德,为宁州、为庆阳、为陇原大地留下精神财富。

  戍边之时,他拒厚禄、推功于众,尽显公廉大义。庆历二年(1042),朝廷嘉其守边之功,授观察使这一高薪厚禄之职,他连上三封《让观察使表》坚辞不受,直言“士未饮而不敢言渴,士未食而不敢言饥”,不愿独享荣宠;同时列狄青、种世衡等13位得力将佐名单上奏朝廷,请功于部属,将战功与奖赏悉数推让,践行“清心做官,莫营私利”的立身准则,无半分徇私之心。

  治边之中,他崇俭戒奢、与兵民同苦,坚守俭朴初心。在庆州主政期间,始终恪守“非宾客不重肉”的日常规范,即便身居军政要职,日常饮食极简,妻子衣食仅能自足,从无多余囤积;面对地方馈送的珍奇之物,一概严词拒收,绝不因身处边地而放宽己身尺度。

  抚民安边之际,他立信守正、不欺边民,以廉德固民心。与归附羌部落订立的盟约,始终以诚信相待,公正裁决汉羌纠纷,曾亲释被掠羌女送还部族,严禁官兵欺扰边民、侵占羌人利益。其治边理念与“居官临满,须小心廉洁”的自诫高度契合,以清正官德赢得数万羌人信任,让边疆得以安定,也让中原廉风浸润边地。

  范仲淹在庆州的廉洁作为,并非一时权宜,而是其毕生坚守的底色。他自入仕至身居高位,数十年未增一仆役,子弟劝其在洛阳营修私宅安度晚年,他直言“人苟有道义之乐,况居室乎?”至死无私人豪宅;次子范纯仁成婚,儿媳以罗绮为帷幔,他恪守家法,令其撤去,严诫家人“畏名教,励廉耻,知荣辱”。这份刻入骨髓的俭廉与公心,在庆州疆场化作戍边安邦的实绩,真正做到了表里如一、言行合一,也让“先忧后乐”的情怀有了最厚重的廉洁根基。

  (供稿:戴恩来 省政府文史馆研究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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